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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提醒新华社发徐骏作
河北法制报讯(岂淑娟张美月)日前,滦州市一男子因酒驾再次被查。其两次酒驾被查时隔8个月,而且是在同一路段被同一交警查获。
2月10日,滦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响嘡中队在何庄-茨榆坨线大门庄路口处开展酒醉驾专项查处行动。14时许,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冀B牌照的小型轿车驾驶人神色慌张,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。驾驶人高某某声称自己紧张,一直不予配合,使民警执法一再受阻。此时在一旁执勤的另一名民警走过来,一眼就认出了高某某,就说:“你又不是第一次酒检,难道你不知道怎么吹气?再不配合,就送你去医院抽血。”听到这话,一直不配合执法的高某某低下了头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原来,2022年6月,高某某就驾驶同一辆车,在同一路段因酒驾被那名认出他的民警查获过。时隔8个月,高某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又因酒驾被民警查获。因此次酒驾属二次酒驾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民警对高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、吊销驾驶证、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